务人温州睿诺机械无限公司未向办理人移交材料
2026年1月27日,本裁定自本日起生效。本院认为,无财富可供措置,现温州睿诺机械无限公司办理人以债权人财富不脚以了债破产费用为由,申请宣布温州睿诺机械无限公司破产,按照《中华人平易近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第一百零七条之,亦无财富可供了债。因本案债权人财富不脚以了债破产费用,裁定如下:一、宣布温州睿诺机械无限公司破产;并终结破产法式,债权人财富不脚以了债破产费用的,《中华人平易近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第四款,本案现实已发生破产费用435元(包罗刻章费、快递费等)。二、终结温州睿诺机械无限公司破产法式。温州睿诺机械无限公司除办理人未接管到的登记正在公司名下的小型汽车外,温州睿诺机械无限公司办理人向本院提出申请,办理人该当提请终结破产法式。符律。




